近日,又有得闹腾了——湖南常宁的一位村主任蒋先林,将他所在地的市财政局(县级市)告上了法庭,理由是破天荒的——该局超预算购买了两辆小车,他诉求将违法购置的小车上交国库,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(见《中国青年报》)。一时间,大众哗然一片,媒体热评一连串,舆论多数认为,这象征着中国的公民意识的觉醒,乃一大进步。
我的心却堵得很,我想问,公车改革改了这么多年,为什么会越改越多呢?常宁市财政局明明没有预算,还是要增购公车?公车的诱惑力为什么这么大?他国是否也如此?非也。
德国公车极少,就连柏林这样级别的城市,公车仅92辆,其中个人专车37辆,一般办公用车15辆,送文件车23辆,礼宾车5辆,官员如要私用,须交包括汽油费、停车费、损耗费等在内的各种费用。其中还有很多是租赁来的,联邦政府接待外国元首用的奔驰600就是临时从汽车公司租赁的。原总理施罗德,上班坐公车,下班却只能开自己的老爷车。
日本的公车接送领导都是只到车站,剩下的路程由他们自己乘坐其它交通工具。级别不高的公务员,即使公务用车,也要经过复杂的申请手续,而且还必须是远途、公交不便的。
韩国首都首尔,1000多万人,数千公务员。仅4辆公车。市长一辆,三个付市长各一辆。而且绝不许私用,公务结束后,即入库登记。没有重要公务时,市长也乘地铁上班。牌照也不搞特殊化,与私车无异。
意大利的一个省长,因为用公车把老婆送到了码头坐船,被消费者协会告到了法庭,指控他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。官司几经周折,以省长败诉告终,获刑6个月。
而我们的公车呢,几乎就没闲着的时候。领导送完老婆孩子,司机接着用。即使几步路也要开上。领导一个招呼,谁都可以用。即使是付乡长镇长,也是人手一辆。在我定居过的某一个城市,每日最闹心的风景就是公车私用,呜鸣而过,招摇过市,你若有异议,反倒被指责脑子生锈,理由是——公车不私用等于送上门的女人不下手。
呜呼!是非颠倒!根据有关统计,我国公车消费一年达2000亿,与2006年度的国防开支差不多。
我们一个发展中国家,人均GDP只有1000美圆,在这方面却比德日等富国慷慨多了,他们人均GDP可是我们的数十倍啊。
什么原因?还不是有关部门的钱袋子抓得不紧。常宁财政局把纳税人的钱当成自己的钱,超预算花了,没人管。还是一个农民发现了。公车之所以被随便私用,就是因为预算太松了,钱袋子抓的紧一点,预算少一点。超了要让他们交油费路费,要追究责任,他们还能这么潇洒吗?
所以这事应该从源头抓起。到蒋先林起诉时,先前的很多监管其实已经严重缺位了。比如说当地的“人大”,既然制订了预算,就要监督执行。有不执行的,就应该发现,就应该制止。无法制止的,就应该移交纪检监察机构。现在轮到一个村干部来管这事,应该汗颜的人不在少数啊!
最近,学者张维迎提出,反腐要“缩权”。这无疑是中肯的。但我想还应加上“管钱”。权力缩小了,钱袋子管好管紧了,腐败的空间就小了。